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泰安市工程爆破协会网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网站在传达决策、交流工作、反映成果、展示形象、服务会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维护高效、规范、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协会现有人员和编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讲求时效的原则,建立网站信息维护和技术维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条 网站管理、技术维护、信息发布由协会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会员单位承担网站源头信息采集、编写、报送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编发、上报工作,名单报协会办公室备案;人员更换时,应及时报送变更信息。
第五条 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本单位上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时效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真实、及时,坚决防止网上泄密。
第二章 主要栏目信息采用标准
第六条 “协会新闻”栏目主要发布:
1、政府部门就涉及安全生产和爆破作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
2、上级部门领导就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署名文章。
3、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关于安全生产、爆炸物品管理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要活动,以及主管部门调研指导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的情况。
4、协会召开理事会议、重要专项工作会议以及举行有主管部门领导和协会领导出席的重大活动情况。
5、公众媒体反映泰安市就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情况以及涉及会员单位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简报、信息等材料。
6、上级机关对协会及协会会员单位的表彰、奖励、表扬,以及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发来的重要贺电、感谢信等。
7、其他事关协会的重要情况。
第七条 “通知公告”栏目主要发布:
重要会议通知、表彰奖励、处罚通报等需要向协会会员单位公示的信息。
第八条 “行业动态”栏目主要发布:
1、全国范围内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专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战果的综合性报道。
2、全国范围内有关民爆行业具有重要宣传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特色亮点。
3、全国范围内反映爆破协会工作、民爆物品管理和民爆技术的专题报道。
4、全国范围内爆破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5、促进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和爆破技术进步开展的专题研讨、征文等。
第九条 “教育培训”栏目主要发布: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和相关信息。
第十条 “政策法规”栏目主要发布:
爆破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会员风采”栏目主要发布:
会员单位的企业简介、举办重大活动、会议及安全演练等情况,以及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和爆破技术取得的重大进展、成效、成果等情况;会员单位员工创作的优秀文学、摄影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健康向上。
第十二条 “资料下载”栏目主要发布:
与爆破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资料及表格等。
第三章 网站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 采集报送
信息员要将经单位领导审核过的信息及时报送到协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 编辑发布
1、信息筛选。对各单位报送的网站信息稿件,要认真审阅和筛选,择优采用。对真实性、准确性存在疑问的稿件,要认真加以核实。
2、信息编辑。对拟采用的稿件,要进行必要的修改整理,突出其特色亮点,提升参阅和推广价值。
3、信息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
内容审核:重要信息上网前,要经协会领导审核把关;特别重要的信息,要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把关。
保密审核:原则上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对含有部分涉密内容,但确需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整理改写后再上网发布。
4、信息发布。采取定期发布与实时发布相结合的方式,由协会办公室掌握网站整体更新情况;重要信息随时发布上网。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报送信息要求和方式
1、企业短讯类,字数在500字以内,内容包括各会员单位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动态信息。配有图片的,应发送原始图片信息,由编辑人员进行编辑。文字要求导向正确、以小见大,有时效性,能动态反映企业生产施工的生动事实。
2、科研学术、文学类,字数不限。主要包括:执行各项政策和开展工作的新措施、新思路和新成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针对爆破行业内某些问题的评论;以及个人工作体会、工作经验和学习收获等。
3、报送途径:报至协会邮箱tabpxh@163.com
4、所有稿件以电子文档方式投稿,同时附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规定由泰安市工程爆破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