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工程爆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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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安监局通知

更新时间:2015-05-21 14:19:00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

安监总管201513号文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接泰安市安监局通知,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施工中,严格执行2015213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并特别强调《目录》中第6项“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露天矿山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禁止使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泰安市工程爆破协会

2015521日